
有人说秦可卿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股票配资佣金,证据之一是她死后托梦,叮嘱王熙凤两件关系到贾府前途命运的大事:“一个小官员的女儿怎么能有这样的高瞻远瞩?只有太子女儿才能有这样的眼光!”

且不说死人有超能力这民间信仰吧,只说秦可卿托梦所嘱两件事——你认真读过书了吗?她叮嘱了哪两件事?

这两件事,简单点儿说,就是祖宗的祭祀,与子孙的读书。能考虑到过去与未来、能安排家族凝聚与生存发展,这肯定是很有眼光的。不过这眼光,是“废太子之女”该有的眼光吗?是皇室宗亲该有的眼光吗?

废太子之女,就是皇帝的孙女或者侄女了。那么她的祖宗,当然也就是皇帝的祖宗。皇帝会因为儿子或兄弟不听话、谋反,就不祭祀自己的祖先吗?开什么玩笑!而废太子的子孙,毫无疑问,要跟着废太子一起被圈禁,即使“皇恩浩荡”把他放出来了,会允许他读书考科举入仕吗?他有这样的机会吗?

祭祀祖先、子孙读书,这两件事是每一个富贵人家应该考虑、可能考虑的,唯独不是“废太子之女”应该考虑、可能考虑的。仅凭这一件,也可以看出“秦可卿是废太子之女”的说法有多么荒诞了。

提出这观点的人,是一位小说家。小说家吧,借助一本小说,演绎成自己的作品,只要不侵犯版权就没关系。我国著作署名权是永久,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。曹雪芹去世已经二百多年了,你我都可以根据他的作品来演绎创作,这并不违法。民国女作家张爱玲在年幼之时,就曾写过一本《摩登红楼梦》,内容有宝玉出国、贾琏当上铁道部长等情节。曹雪芹并没有诉讼她侵权。

但股票配资佣金,如果你把你创作的“同人小说”,当成《红楼梦》研究成果,你就近乎于诈骗;如果你把别人创作的“同人小说”,当成是对原著的研究和解读,那你也太容易上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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